“失意者”的报复是可防的
公安机关在防范失意者的极端行为时,除了对他们可能袭击的目标加强防范外,从源头上做好工作,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以及重点人员的管控,不失为一项重要的手段。也就是说,我们提前掌握矛盾纠纷,做好排查化解,将重点人员纳入到管控的视线,悲剧或许就可以避免。
极端事件的发生具有一些突然性,但是从矛盾的产生到爆发都有着一个过程,必然随着当事人希望的破灭,才一步一步地走上绝路的,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做到发现的了、控制的了、说服的了。少数人“失意者”选择报复社会的想法,但是距离实施也还有一段距离,这时他们更需要的是关心和引导,解除内心的纠结,也有的人实施极端行为也有可能是一念之间,如果及时发现,加以预防,那么也有可能避免。所以,我们要做的是及时,对症下药。如有的人可以通过他们的家人,亲朋好友走近他们,让他们心中的怨气释放出来,得到心理上的释放。也可以对可能发生的事情进行预判,将一些性格偏执的人作为重点人员加以管控,密切关注他们的动向,早作预防,就有可能避免一起流血事件。持极端思想的人可能会发生一些暴戾的行为,但是他们内心孤独、可怜、绝望,也需要人们走近他们,进行感化。
公安机关在预防极端事件中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但也需要包括政府、基层组织、家属共同参与。当前,随着社会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各种利益冲突产生大量社会矛盾生,不特定的威胁和危险存在,已经引起了包括公安机关在内很多部门的足够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成为公安机关重要的工作。极端事件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化解的难度也不小,关键要有主动作为,从排查到发现再到化解,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做很多的工作。如果工作到位,矛盾纠纷得以解决,合理的诉求得到满足,“失意者”的情绪得到抚慰会得到安抚回归正常,极端事件带来的危险自然离我们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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