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了车辆租赁定点采购(试行)执行办法,今后汽车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2年,包车服务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年,同时,汽车租赁应符合现行公务车辆配备标准,租赁轿车车价不应超过18万元、排量不应超过1.8L(含增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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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车改革推进,中央单位车辆租赁(含包车服务)需求增加,记者昨天获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了车辆租赁定点采购(试行)执行办法。今后汽车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2年,包车服务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年。[/p][p=28, 2, left]
《通知》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可通过中央政府采购车辆租赁系统进行车辆租赁服务的定点采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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