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剪切”“复印”领导签字 国企员工贪污360余万
该员工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剪切”、“复印”这是在日常办公中经常要使用的手段,然而,成都某国企员工何亮(化名)却受此启发心谋不轨,利用工作之便,虚构采购合同、虚开发票,在付款审批单、转账票据伪造领导签字贪污公款360余万元。8月2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何亮有期徒刑12年。
怎么贪污公款?伪造领导签字
何亮是成都某国企员工,有10年工龄的他平日里主要负责办理公司工程项目款及其他资金的收取、相关费用的支出等,并履行经办、报销、审核等手续。
2012年9月开始,何亮利用其在公司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构采购合同、虚开发票,在付款审批单、转账票据上复印公司审核人员和负责人签字的手段,从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共虚假报账360余万元。并且通过报账或提取现金,将公款转账到他人账户再转其个人银行账户或由他人为其提取现金的方式化为己有。
伪造“一把手”签字长达7个月,何亮在报销时是如何蒙混过关的?检方在调查时发现,何亮将主要领导及相关审核人员的签名截取并复印,随后自行伪造票据,再将复印好的领导签名加印上去。由于何亮平日的工作范围,他拿着如此炮制出来的一份份报销单去公司财务部门报销,结果均轻松地蒙混过关。“一般签名都是签字笔,很难发现,同时,因其报账员身份也难以被怀疑。”
钱都去哪儿了?参与地下赌球 据检方指控,何亮在侵吞巨额公款后,其资金的花销除用于生活开销外,很大程度上用于了地下赌球,资金也几乎全部因赌球耗尽。 “主要是参与国外足球联赛的赌博。”本案检察官介绍,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何亮从2012年开始参与了地下赌球,持续有一年多。 案发后主动投案 判12年有期徒刑 直至案发,何亮侵吞的公款仍未归还。2013年5月30日,何亮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成都中院认为,何亮已构成贪污罪。因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同时,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其贪污罪罪名成立。根据相关法律,法院当庭判处何亮有期徒刑12年。庭审结束后,何亮及家属暂未提出上诉请求。华西都市报记者李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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