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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color=rgb(216, 216, 216)][float=left][float=left]play[backcolor=rgb(0, 0, 0)]女贼盗百万牵出两厅官[/back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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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at=left]play[backcolor=rgb(0, 0, 0)]安徽被盗百万官员身份[/back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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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交通局局长任树楼
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
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
近日,
陕西女子房云云跨省盗窃案被宣判,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本来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却因其举报称有200万元盗窃涉及合肥两厅官,并希望立功减刑引起关注。
记者梳理10余年来发生的“小偷反腐”案件发现,未出现“小偷”“立功”减刑案例。
多位专家表示,“小偷反腐”不应在法律层面上算作“立功”进而减刑,此行为从法律上不值得提倡。
涉案官员 “官员失窃80万”无下文
7月8日,陕西女子房云云由于在江苏常州盗窃作案6起,盗得财物22万余元,被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由于怀有身孕,她目前处于监外执行状态。
8月上旬,房云云向媒体举报称,她在调查审讯过程中交代了8起作案,但最后判刑时,只追究了其中6起案件。被落下的2起案件是她在合肥盗窃了安徽省两副厅级官员家,盗得财物200万元。她希望通过举报能够立功减刑。
涉嫌偷窃的房云云举报两厅官,“小偷反腐”话题引发关注。记者查阅发现,第一例见诸媒体的“小偷反腐”案件是1996年广东省和平县国土局办公楼发生62万元现金失窃案。县纪委副书记吴月林等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原县国土局长陈丁钊、副局长黄建会的渎职行为和违纪问题进行调查,追缴该局的小金库190多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吴月林收缴违法违纪款不交公,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达210万元。2000年,吴月林被判处死缓。陈丁钊、黄建会分别获刑10年、7年。
近年来,“小偷反腐”的案件并不在少数。其中,最著名的案件是山西白培中案。
2011年11月,山西焦煤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白培中家中失窃,白培中的妻子报警时谎称失窃金额300万元。十几个小时后,嫌犯被警方抓捕归案,警方发现白家的失窃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该案同时牵出白培中的违纪行为。据官方的查明结果,被盗抢财物中,有84万余元财物涉及违纪。白培中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记者梳理10余年来公开的“小偷反腐”12起案例发现,媒体公开的案件中,除了房云云案件尚没有纪检部门介入外,其他案件纪检部门均已介入。其中,云南省盈江县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排正忠遭小偷“举报家中盗得80万”,纪委介入调查后,未有媒体报道相关结果。新京报记者查询盈江县党务公开网,发现排正忠职务已经变更为县政府调研员。
从涉案官员的量刑来看,多获刑10年(含)以下。涉案官员量刑主要根据贪污受贿的数额与情节轻重。一般来说,官员仅被认定为受贿的,主要以受贿数额的多少来量刑,受贿金额10万元以上的,多获10年有期徒刑或更高刑期。
涉案小偷 牵出贪腐未明文规定属立功
记者梳理发现,在媒体报道的“小偷反腐”案例中,一部分是小偷在被抓捕后,供述其所偷窃过的官员涉及腐败。另一部分是警方在审讯盗窃案过程中发现,被窃官员可能存在腐败行为,向纪检部门汇报后查实。
涉案小偷是否有减刑的情况?记者发现,即使小偷举报被窃官员腐败,在对小偷本身的盗窃案认定量刑时,司法部门并未认定举报属于“立功”。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白培中案为例,白培中家中被盗金额为1078万元,数额巨大,两名涉事小偷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辽宁省基层法院刑事犯罪审判庭法官李睿(化名)告诉记者,如果小偷是团伙作案,在刑期上会加重。如果在审讯过程中他不仅交代了自己犯罪事实,还主动供出其他团伙成员,这可以视情节决定是否属于“立功”,在刑期上从轻。而在供认犯罪事实中说出官员可能贪腐,这只是供认事实的一部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这属于“立功”范畴。
陕西省基层检察官朴震(化名)认同李睿的观点。朴震认为,处理腐败案件,无论是纪检部门,还是检察院反贪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程序。盗窃案和腐败案在法理上没有任何联系。如果是腐败官员举报涉案的其他腐败官员,这也可以视情节看是否属于立功,但是小偷盗窃后举报只是针对其盗窃犯罪的事实,“是否减刑要看其能否供认出其他同伙,退还盗窃财物等。”
专家建议 更应该注重制度反腐
房云云事件发生后,有网友认为房云云是“反腐奇兵”,也有网友认为,盗窃和反腐本身是两码事,司法不应鼓励这种类似房云云的“小偷反腐”行为。
著名刑辩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田文昌表示,盗窃、贪污受贿同属犯罪。在法律上,绝不能用一种犯罪抵消掩盖另外一种犯罪。即使在国外,小偷盗窃后举报腐败官员获得减刑,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不应该对‘小偷反腐’开‘绿灯’,如果开‘绿灯’,会助长盗窃的做法。”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我国的反腐最重要的是制度反腐,通过设计一系列的制度遏制腐败,从这两年的反腐效果看是非常不错的,接下来预防腐败制度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制度反腐相比,“小偷反腐”是小概率事件,不能用小概率事件解决大概率事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当前我国反腐力度非常大,在反腐的同时,还应加大制度反腐的力度,把权力摊在阳光下,把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做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
10余年来“小偷反腐”案例
1、涉案官员: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白培中
时间:2011年11月,2012年一审证实被盗金额为1078万元,其中84万余元财物涉及违纪。
案情:白培中家中被盗,其妻报案谎称被盗300万。
结果:白培中被免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
2、涉案官员:江苏省睢宁县交通局局长任树楼
时间:2004年1月被盗,2008年被查,8月1日一审判决。
案情:任树楼办公桌被撬,3张存单、4万余元现金及银元50块被盗,之后任树楼被查出受贿23.6万元。
结果:任树楼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被告以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获刑8年。
3、涉案官员:贵州省长顺县政协副主席、县发展计划局局长胡方瑜
时间:2003年3月5日失窃,2003年3月13日被查,12月一审宣判,2004年7月改判。
案情:胡方瑜的裤子被偷走,警察从裤子皮带夹层里发现总额42万余元的4张大额存单,之后胡方瑜被查出依法受贿近20万元。
结果:胡方瑜被判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44.9万元。
4、涉案官员: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
时间:2001年7月被盗,2001年8月被查,2002年3月23日一审宣判。
案情:据小偷供述,3年来在范太民办公室行窃多次,盗得人民币11万元等,之后范太民被查出索贿、受贿15万元。
结果:范太民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其赃款15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5、涉案官员:福州省三明市梅列区区委书记欧阳治平,梅列区副区长吴小武,三明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朱升平
时间:2001年4月被盗,2002年5月被查,2002年11月12日一审判决。
案情:3个小偷在欧阳治平家盗得近6万元财物,落网后举报欧阳治平家有巨额存款。调查过程中,行贿人主动交代向欧阳治平、吴小武、朱升平行贿。
结果:欧阳治平获刑10年;吴小武获刑5年;朱升平获刑10年。
6、涉案官员:湖北省荆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易先华
时间:2000年6月失窃,2004年被查,2006年3月1日一审判决。
案情:据小偷供述,在易先华家中偷窃26万余元,之后易先华被查出受贿2.5万元,95.4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
结果:易先华被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有期徒刑2年,追缴差额部分财产947001.47元,上缴国库。
本版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实习生 赵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