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杖藜行歌先生》 2007-7-27
南山夜话(原创)
前言:我的母亲已是古人。
母亲节的来临,我心乱如麻,羡慕别人能够在其母亲的膝下尽孝和撒娇,我却不能!我的心诚惶诚恐,渴望母亲能够永在人间,如果母亲能够再回到我的身边,我愿意匍匐侍奉在母亲的床前,不能啦!永远不能啦!为此,我“未央难眠”,(半夜也没能入睡)和着眼泪提笔写出了一篇短文《心弦》聊以抒怀铭记。
2007年5月,我在徐州淮海社区[市井杂谈]发表了我的短文《心弦》,文章的全文如下:“母亲节,拨动了我思念母亲的心弦,感慨万千,未央难眠,低头怀想着母亲的爱啊,举头看见了母亲在天国的笑、、、脸……。”
《心弦》发表后,论坛的网友“杖藜行歌先生”,在[市井杂谈]的评论回复中认为《心弦》文章太短,还不如“短信”的分量。对此,我又在[市井杂谈]发表了一篇文章,告诉杖藜行歌先生不应该以文字的多寡,来衡量与判断一篇文章的好歹。
我发表文章的全文如下:
《杖藜行歌先生》
“杖藜行歌”先生,你在回复中说:“南山先生,说句实在话,您《心弦》中的这些“文字”确实不能叫做文章。人家说的是份量,不是指你文章的长短”。 “杖藜行歌”先生,你在回复中的这段看法,让人摸不着头脑,观点是错误的!杖藜行歌先生讲,我《心弦》中的这些“文字”,确实不能叫做“文章”,依他的意思,应该将我的文章叫做“一些文字”啰?这就更搞笑了!自古,文章,不全是由“一些文字”组成的吗! “杖藜行歌”先生又说:“ 八十年代北岛写过这样一首诗:《生活》网 诗的正文只有一个字,但这就是一首诗。” 这位“北岛”的一个字,能成为“诗”,而我的"一些文字"却不能成为文章,这未免有些太霸道了吧?难道你“杖藜行歌”先生是文学的警察吗?就算你是警察,那也应该讲道理,对吧? 尊敬的“杖藜行歌”先生,我建议你去查一下新华词典,那上面会告诉你“篇幅不长的单篇作品”,就叫做“文章”!你去看看新华词典上,是不是这样解释的。 “杖藜行歌”先生还说:“人家说的是份量,不是指你文章的长短”。 杖藜行歌先生,以分量的高低足否,来决定一些文字叫不叫“文章”的观点也是错误的。
决定一篇作品,是不是文章,只能用逻辑来评判和衡量,哪有用分量来评判与衡量“文章”的呢?
我国历史上最短的小说,是东晋诗人陶渊明写的一篇题为《陨盗》的文言小说,整篇小说故事只有25个字:“蔡裔(yi)有勇气,声若雷震。尝有二偷儿入室;裔附床一呼,二盗俱陨(跌落)。”
《陨盗》这个小说讲:“蔡裔勇猛,吼声如雷,俩小偷进屋行窃,他在床上大吼了一声,俩小偷吓得摔倒受伤就擒。”
小说通篇只有25个字,虽然短,但地点、人物、事件俱全,而且形象逼真,其情节耐人寻味,语言生动,构成了一篇极为经典的微型小说。
如此,我文章《心弦》的逻辑清晰,抒情达意,且比《陨盗》的25个字要多出将近一倍,怎么就确实不能叫做“文章”呢?
“杖藜行歌”先生,不会没有文化吧?难道他真的不懂什么叫做文章吗?不是?绝对不是?可能是他一时“疏忽而弄错了吧”? “杖藜行歌”先生,“大概是与我说笑话闹着玩的吧”?如果是这样,以后注意一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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