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看守所罪犯组织贩毒 手机指挥买枪

监狱警察 2015-8-12 1912


[p=22, null, left][float=left]2015年08月12日 15:27
来源:澎湃网 作者:赵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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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秋根的判决书。
原标题:江西一看守所成罪犯“贩毒指挥所”:自由出入,手机指挥买枪
聂秋根的判决书。一名被判刑3年半的毒贩,没被送进监狱而继续留在看守所服刑,并在看守所里随意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还和看守民警做起了买卖二手车的生意,“平时跟民警打个招呼,就可以经常出去炒菜再回看守所。”
不仅如此,他还利用手机、电脑,在看守所里编织了一张贩毒网,联系买家,遥控指挥运毒、贩毒、收钱,将看守所变成了自己的贩毒“指挥中心”。
终于,就像电影里反派大溃败的剧情一样,黄小春和他苦心经营的贩毒网络,在一日之间彻底倾覆,成就此贩毒网络的看守所所长等5名民警也浮出水面。
澎湃新闻日前获悉,2015年4月28日,这5名民警被宣告玩忽职守罪名成立。此前一年,黄小春则因贩卖**罪、非法买卖**弹药罪、脱逃罪被宜春中院判处死刑。
2012年6月22日,黄小春的女友兼下线汪晓华在交易时被抓,预感不妙的他从江西省宜春樟树市看守所出逃。在此之前,身为服刑犯的黄小春,在看守所内用手机指挥线下贩卖冰毒12千克、麻古2.6万粒,指使他人帮其购买**一支、子弹28发。由于看守所所长聂秋根等5人玩忽职守,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黄小春的贩毒网络都得以平稳地运行。
违规留所
如果樟树市看守所能按照规定行事,将仍有一年多余刑的黄小春已送到监狱,可能后面的故事都不会发生。
因涉嫌贩卖**,黄小春在2010年2月2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年12月7日,他因犯贩毒罪被樟树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决之前,黄小春一直被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
江西省公安厅印发的《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管理工作规定》规定,余刑一年以上,犯贩毒等严重暴力犯罪的罪犯不得留所服刑。按照这个规定,黄小春应该被移送到监狱继续服刑。
然而,黄小春在接到判决执行通知书后,向樟树市看守所拘役所所长(与看守所合所办公,相当于看守所副所长)陈小桃提出留所申请,由陈提交看守所讨论。在所务会上,陈小桃说黄小春是他亲戚,希望大家关照,让黄小春留所服刑,经过讨论后,时任樟树市看守所所长的聂秋根同意留所,并帮助黄小春办理留所服刑的审批手续。
看守所民警杜某某称其没把握原则,明知黄小春不符合留所服刑条件,碍于陈小桃说是亲戚,不但没有提出反对意见,还制作审批材料帮其留所服刑。
2011年1月经审批同意,黄小春如愿留所服刑,“祸根”由此埋下。
出入自如
留所服刑并不是黄小春的最终目的。
成功留所后,黄小春委托陈小桃宴请全所干警吃饭,目的是希望多多关照他。之后,陈小桃还向黄小春借过两次钱。
在看守所留所服刑一段时间后,黄小春为了调到监管较为宽松的门市部做事,送了1万元给徐菊保,“钱是会见时外面人给带进来的,所以从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在门市部做事,并开始有手机,是看守所门口的报亭老板帮我买的,看到过我使用手机的民警有徐菊保、杜某某、黄某甲。”黄小春的供述显示,“还有一台三星平板智能手机是我2011年买的,在看守所里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直到2012年6月22日出事。”
樟树市看守所对留所服刑人员管理规定:服刑人员不准出看守所大门,不准私自会见来客、不准携带手机和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工具。但是在这一年多时间里,这些规定对于黄小春来说,形同虚设。
黄小春如是坦白:“这段期间,当时只要看守所周边有点事,我跟民警打个招呼就可出去办理,如经常炒菜回来。”
证人曾某某也称,“黄小春从樟树市看守所脱逃前,我知道黄小春在看守所服刑,但经常出来,感觉不象在坐牢,在外面经常可以看到他。”
判决书显示,所长聂秋根、拘役所所长陈小桃、指导员徐菊保、民警杜某某对黄小春的违规行为都知情,除了陈小桃收缴过黄小春一次手机之外,没有对黄小春采取任何措施,民警杜某某甚至还为黄小春减刑提供申报材料。
作为分管外劳服刑人员领导的看守所指导员杨某某,在黄小春脱逃后五六天,才检查发现黄小春的床铺上的笔记本电脑。
更为严重的是,在禁毒大队民警向聂秋根反映黄小春有贩毒嫌疑后,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只是于2012年5月12日将黄小春收到监区内与留所服刑人员一起监管。
此外,看守所指导员徐菊保还和黄小春做起了买卖,2011年底,黄小春委托他人买了一辆二手轿车作为其外出时的代步工具,“由于看守民警多次用车,就打算卖掉。徐菊保就说买下我的车并将车开走,后来徐菊保又不要了,将车退回,我又将车卖给了别人。”
贩毒网络
有了出入看守所自如和随意使用手机、电脑等条件,黄小春开始编织他的贩毒网络,而看守所成为他贩毒的“指挥中心”。
黄小春给徐菊保的1万元便是贩毒所得。2011年4、5月份,在看守所会见时,他让一位下线去收卖**的钱1万元,并带回看守所给他。
一般情况下,黄小春会事先联系好卖家,再打电话让下线去送货收钱。
2012年5月12日,黄小春被收到监区内与留所服刑人员一起监管,但这并不影响他在看守所内运筹帷幄。
这一天,此前一直帮黄小春收钱的女友汪晓华,也开始为其接送**,黄小春则在看守所内用电话、QQ遥控指挥。
黄小春是2011年11月从看守所外出时认识汪晓华的。直到他们第4次见面时,汪晓华才知道黄小春是服刑犯,且正在贩毒。从那之后,黄小春每天都送**给汪晓华吸食,“几乎每天都出来见我,一般都是开车出来。”
后来,汪晓华成为他的女友以及下线。一般每隔两三天,汪晓华就去看守所看黄小春一次,给他送水果和衣服,黄小春在看守所里时,就用手机和她联系。
汪晓华有一个账本放在QQ的网络硬盘里,里面记录了经过她手出了多少冰毒,给了谁,收钱的情况,转账等情况。
帐本中“Date”代表日期,“Customer”指买**的人,“Red”指麻果,“Number”指数量,“Cash”指金额,“White”指冰毒,“W”表示万元。
汪晓华称,黄小春一直在吸毒,很频繁,每天要吸好多次,“他说他的下线经常送**到看守所给他,我也送过一次,与水果、零食一起送进去的,没人检查。”
败露出逃
2012年6月22日,端午节前一天,剧情被推到最高潮。汪晓华被抓获,黄小春逃出看守所。
6月21日,黄小春接到广东毒贩“阿明”的电话,称要来樟树落一下脚,并帮他带了一些**,黄小春还按照“阿明”的要求,让汪晓华转14万元钱到另一人的账户。
6月22日一早,“阿明”通过电话告诉黄小春已经到了樟树,如同以往,黄小春便打电话安排汪晓华去府桥路的一单元房交易。
和黄小春一样,“阿明”也没有亲自出面,而是安排其下线卢清华和“老梁”前去交易,他们带着一批货——三袋冰毒、一袋麻果和一把来复枪、28发子弹,往府桥路出发了。
之后“老梁”从后备厢拿出一把黑色的来复枪放到一个布的钓鱼竿包里,又从驾驶员位置座位下拿出一个黄色的宾馆用的纸袋子,往旁边的巷子里走。
在府桥路的单元楼内,“老梁”将“货”交给了汪晓华,她给了对方9万元。汪晓华还打电话给黄小春说广东佬带了一把枪过来,好漂亮。黄小春让汪晓华用手机拍下后带到看守所给他看。在此期间,卢清华按照“老梁”的吩咐一直在楼下附近望风。
完成交易后,卢清华与“老梁”驾车离开樟树。汪晓华则准备带照片给黄小春看,在去看守所的途中,她被樟树市公安局侦查人员抓获。
这之后,黄小春便再也打不通汪晓华的电话,估计事情已经败露的他打电话给徐菊保,说要出去带菜进看守所,徐菊保和往常一样打开外监号铁门,只是这一次黄小春走出看守所后再也没有回来,直到被抓获。
耐人寻味的是,5月16日上午,在黄小春出逃前一个多月,江西省樟树市公检双方联合就监所安全问题到樟树市看守所进行实地检查。参加检查的看守所所长聂秋根表示,杜绝事故隐患,力保监所安全稳定。
据澎湃新闻了解,聂秋根、陈小桃,两名看守所指导员和一位普通民警,最终均被法院认定玩忽职守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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