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7月2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一案,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开庭,张某被控犯有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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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日下午14时12分,被告人张某(男司机)因对被害人卢某(女司机)驾车违规变道不满,驾车违规变道追出三环,两人在成都市锦江区三环路航天立交至娇子立交辅道路段驾车相互追赶、挤靠。随后,张某在娇子立交桥下将卢某驾驶的车辆逼停,并将其拖出车辆驾驶室,用脚手踢打其头面部等处,致其左颧弓骨折、左上颌骨骨折、左眼眶骨折,经法医学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当天下午,记录了男司机打人过程的视频在网上疯传,视频显示张某在35秒内4次踢中卢某脸部,整个过程触目惊心。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法医鉴定结果,男司机或将面临刑罚。
男司机最终将面临什么样的刑罚?截至记者发稿时,锦江区法院没有正式对外发布案件审理过程及结果的消息。但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此案当天并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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