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收汽车企业最高反垄断罚单 被罚3.57亿元

监狱警察 2015-4-23 1856


[float=left][float=left]2015-04-23 10:23:57 [来源:腾讯网] [责编:沈田][/fl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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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汽车行业的反垄断风波并未停止,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价格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而这也是目前为止的反垄断调查中整车企业接到的金额最大的一张罚单。

  发改委自2011年底开始启动汽车业反垄断调查,反垄断行动涉及了包括零部件制造、销售流通及后市场维修环节等在内的几乎整个汽车产业链。
  2014年8月22日,日立、三菱电机、不二越等12家汽车零部件厂商因操纵产品供应价格,被处12.35亿元罚款。其中日立和不二越主动配合调查,被免除处罚。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也是汽车行业中目前收到的最大罚单。
  去年8月,宝马的经销商收到了本轮反垄断风波的第一张罚单,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宝泽4家宝马汽车经销4s店分别收到来自湖北省物价局的93.79万元、34.16万元、19.72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奥迪和克莱斯勒分别受到了处罚,其中奥迪被处2.4858亿元罚款,湖北8家奥迪经销商被处2996万元罚款;克莱斯勒被处罚款3168.20万元,3家经销商被处罚款214.21万元。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公布的处罚结果,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奔驰公司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减少政策支持力度等多种方式,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另查明,奔驰汽车的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公司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而此次奔驰被罚金额的判定,则是由于“奔驰公司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推动作用。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而对在奔驰公司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其中对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经销商,依法免除或者从轻处罚。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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