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找人将醉驾“办”成酒驾 被骗12万

监狱警察 2015-4-8 1214


2015-04-08 06:37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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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自称是醉酒驾驶员蒋某的律师,张某来到交警一分局民警办公室。在他看来,这次交警让他来为蒋某办理相关手续,无疑给了他一个继续诈骗蒋某的机会。但他没想到,钱没有“吃”到,反而落入了警方早已布好的法网之中。
  醉驾被挡获

  “朋友”说可把醉驾处理成酒驾
  昨日上午,一辆奔驰越野车出现在磨子桥,交管部门的缉查布控系统立即报警,将驾驶员蒋某挡获。
  去年12月20日凌晨零时许,蒋某驾驶一辆奥迪A4L轿车在武侯区被交警一分局民警挡获,他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当日,蒋某缴纳了2.9万元保证金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请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民警叮嘱他。
  “我酒后开车,被交警逮到了,现在是取保候审……”之后,一次饭局上,蒋某提起了这事。“你咋不早说?我有关系,可以把醉驾给你处理成酒驾!”席上,一张姓男子的话令蒋某大喜过望。醉驾要入刑,酒驾处理相对较轻:罚款、扣分,若真能办成对他可是一件好事。但蒋某和这个张某并不算熟,只是其朋友的朋友,平时常与“有头有脸”的人一起进出。据蒋某说,张某挺有本事,空姐请假本来是挺难的一件事,但张某一个电话就能搞定。
请“朋友”办事  他前后总共花了近12万元  找人办事,花钱肯定不能少。蒋某是一家大型企业的中层干部对此心领神会。“我可以找关系在公安机关内部销案。”听了张某的这番话,蒋某很快付给张某3万元的“打点费”。之后,张某又以其他理由,从蒋某处拿了3万元钱。  期间,民警多次给蒋某打电话,让他到交警一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我明天就来!”蒋某每次态度都非常好,可就是不去。其实,这么做都是张某教他的。  “你不要接警察的电话了,把这个事情交给我处理!”之后,蒋某又应张某的要求,给过他几次5000元。期间,张某也带蒋某去见了两次朋友,让他放心这事能解决。这两个饭局,吃得都不便宜,一次基本就要5000元。  源源不断地给钱,事情却迟迟不见解决,蒋某担心被骗了。这时,张某又拿出“单据凭证”给蒋某看,并表示驾照都已经拿回来了,只是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要处理,暂时无法归还他。这次,蒋某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他上网查询了自己的驾照信息,发现一切正常,确实没有违法记录。  那段时间,张某和蒋某的联系很频繁。后来,张某又以要再缴一次保证金为由,从蒋某手上拿走了2.9万元。前前后后,蒋某总共花了近12万元。  “朋友”是网逃人员  其实一直在骗他的钱  其实,蒋某不知道,张某并没有帮他搞定醉驾的事情。由于多次传唤蒋某都不来,交警将蒋某名下的奥迪A4L轿车和奔驰越野车录入了缉查布控系统。昨日上午,蒋某驾驶奔驰越野车出现在磨子桥,缉查布控系统立即报警,蒋某被挡获。  然而,在与蒋某的交流之中,交警发现似乎还有“隐情”。收了蒋某的钱,张某真的在做事,只不过并不是帮蒋某把醉驾“处理”成酒驾,而是继续想方设法骗他更多的钱。  张某让蒋某不接警察电话之后,自己去了一趟交警一分局,只不过他对交警说自己是蒋某的律师,“我想把卷宗借走!”因为不符合规定,张某的要求被交警拒绝,并请他尽快让蒋某到交警一分局接受处理。交警分析,张某此举是希望持续向蒋某实施诈骗。之后,张某又用自己的电话打给交警,声称自己就是蒋某,换了新的电话号码,有事情打这个新号码。  这一下,蒋某也明白自己上当受骗了。警方一调查,发现张某还是一名网逃人员,此前曾在乐山涉嫌合同诈骗,诈骗金额高达40万元,刚刚被乐山警方上网追逃。交警介绍,之所以蒋某查询自己驾照没有违法记录,是因为蒋某迟迟没有签字确认,公安机关尚未录入。 钱花了,事也没办成  他面临由取保候审变为监视居住  为了将张某抓获归案,民警决定将计就计,“蒋某哇,我是交警一分局民警,案子有新的进展,麻烦你到分局来拿一下资料!”此时,电话中的张某声称自己在石家庄出差,只能让之前来过的律师代为领取资料。民警分析,张某之所以愿意现身,肯定是希望拿到所谓的资料之后,继续糊弄蒋某。不久之后,张某就来到了民警办公室。考虑到这里办事的群众比较多,民警将其带至集中办案区。到了询问室,民警迅速对其形成包围之势,顺利将其挡获。张某告诉记者,他没有固定工作,在公安机关也没有熟人。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蒋某因取保候审期间一直拖延,面临没收2.9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取保候审变为监视居住。张某则已被移交乐山警方。  成都商报记者 锁千程 实习生 刘付诗晨 摄影记者 王红强  同步播报  奔驰套牌路虎  司机:修理厂挂错了  4月3日上午8时许,一辆套牌奔驰商务车在行驶到青羊宫附近时,因为车牌号与车型不符,被成都交警缉查布控系统识别出后,被附近路口执勤的交警拦下。该车的实际号牌为川AA095V,是成都一家租车公司的出租车辆,当天该车属于限行,而当时它悬挂的川A2QC79号牌则属于该租车公司的另一辆路虎车。司机是该租车公司的员工,他承认两辆车互换了号牌。昨天上午,司机来到交警四分局接受处理,因“挪用其他车辆号牌上路行驶”被处以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司机王华(化名)称,之前公司把这两辆车都送进了修车厂保养,上周四晚他去修车场把这辆奔驰商务车开回了家,路虎车则还在修车厂,直到上周五早上要把车开回公司前,他才发现修车厂竟把两车的号牌装错了,“我想从家到公司不过五六公里,应该不会被发现”,没想到仍没逃过缉查布控的“火眼金睛”。  如果消费者开着套牌的租赁车上路,会被交警处罚吗?交警四分局民警郑云介绍,行驶在道路上的车辆,相关责任应由驾驶员担负,即使租车人对车辆套牌并不知情,同样要承担相关处罚。交警提醒市民,租车时一定要注意对所租车辆的信息进行复查。成都商报记者 王欢


最新回复 (2)
全部楼主
  • 老警 2015-4-8
    2
    一个骗子一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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