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因造谣“女子为赢iphone6裸奔”被拘

老警 2014-10-17 997

10月16日,在网上编造、传播“广西龙州一女子为赢iPhone6街头裸奔”信息的龙州男子李某,被龙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10月12日凌晨,一条名为“广西龙州一女子为赢iPhone6街头裸奔”并附有数张裸奔照片的微信信息在网上曝光,引来不明真相网民的大量转发,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当地公安部门迅速对此展开调查,并将在网络上传播谣言的李某依法传唤。经调查取证,李某对其使用微信发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实,李某从微信上看到有人发布龙州女子裸奔的图片,于是下载保存,在没有经过求证核实的情况下,自行编辑题为“龙州惊现令人瞠目结舌一幕,妙龄女子一丝不挂街上狂奔”的微信信息,在名为“××广告”的微信公众账号上发布。该微信信息称:“11日当晚有一女子一丝不挂裸奔,听网友说因为‘嗨大了’与朋友在打赌——如果脱光衣服绕龙州一圈就送一部苹果6手机。”
  经调查,当事女子患有精神疾病。据该女子父母介绍,女儿年方二十,自去年春节从外地打工回来便有些不对劲,“她经常独自一人傻笑,乱摔东西,到了今年6月,病情开始严重了。”这家人以打鱼为生,平时吃住都在渔船上。发病时,女子经常把船上的东西往河里扔。10月11日晚,趁父母没空照看的间隙,她再次出走,甚至脱光了衣服在县城街道上奔跑。目前该名女子已入院接受治疗。
  “在此我向当事人及其家属表示深深歉意,恳请当事人及其家属原谅我的错误行为。我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我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希望广大网民以我为鉴,不要造谣、信谣、传谣。”10月16日,李某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忏悔并在微信平台上发出致歉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文明遵守互联网“七条底线”,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同时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及时举报,做文明、理性网民。(记者/陈秀隆 通讯员/黄锦亮 黄华江)
最新回复 (7)
全部楼主
  • 老警 2014-10-17
    2
    造谣者终被拘留。
  • 蓓儿 2014-10-17
    3
    闲得无聊造造谣,被拘留、被罚款。傻了吧?
  • 老警 2014-10-17
    4
    Quote蓓儿 发表于 2014-10-17 15:55
    闲得无聊造造谣,被拘留、被罚款。傻了吧?


    道听途说,造谣惑众,被拘留是轻的。
  • 飞虎 2014-10-17
    5
    纯粹吃饱了撑的,挨拘活该!!
  • 老警 2014-10-17
    6
    Quote飞虎 发表于 2014-10-17 16:03
    纯粹吃饱了撑的,挨拘活该!!


    有的人是为了所谓的吸引眼球而铤而走险。
  • 飞虎 2014-10-17
    7
    Quote老警 发表于 2014-10-17 16:05
    有的人是为了所谓的吸引眼球而铤而走险。


    就是啥波依一个!!;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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