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ull, 2, left]温州日报讯 (记者 黄威 郭从雷 李红孩)乘客与公交车售票员为1元钱闹得不可开交,经调解后,才以赔偿一方600元收场。[/p][p=null, 2, left]本月16日,家住温州市平阳县鳌江的女子郑某乘公交车前往萧江。上车时,她给了售票员小陈3元零钱,但小陈强调票价是4元钱,要她补1元。郑某说自己多年来乘坐这条路线一直都是3元,所以拒绝补1元钱。[/p][p=null, 2, left]当公交车开到三分之二路程时,小陈让司机停车,叫郑某下车。郑某与她争论,说话间两人开始撕扯了起来,最后发展到从车上打到车下。司机见无法把她们拉开,只好报警求助。[/p][p=null, 2, left]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小陈手臂受伤了,便先将她送至医院包扎,随后再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郑某认为,石油一直在降价,公交车没理由涨价,而且售票员服务态度极差,必须要向她道歉;小陈认为,自己也只是按规章办事,双方拉扯中郑某还用凳子砸坏了公交车的玻璃,散落的玻璃划伤了自己,对方必须要赔偿。[/p][p=null, 2, left]据老师伯了解,两人的“闹剧”之所以会收场,是因为民警找来公交车队的队长以及郑某公司的老板帮忙做双方的思想工作。[/p][p=null, 2, left]最后,小陈向郑某提供玻璃维修费用单据以及医疗费用单据,郑某赔偿了600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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