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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张昆明民警开车时抽烟的照片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网民质疑“民警开车抽烟是公然违法”。对此,官渡公安分局回应称,将对当事民警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民警开车吸烟的行为,将由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处罚。[/p][p=24, null, left]
网络曝光:开警车抽烟[/p][p=24, null, left]
网民“邹鑫”在微博上传了一张民警开车时抽烟的照片,照片显示,官渡区经海路的机动车道上,一辆车牌号为“云A3179警”的警车内,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一手“撒把”,他左手持香烟,白色烟雾从车窗飘出。图片旋即引起网民关注,有围观网民搬出新《交通法》,称根据规定,驾驶者在开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机,吸烟、饮食、穿拖鞋等行为的,将一次记2分。“云A3179警车内,一警察在开车时吸烟,明显违反新《交通法》。”[/p][p=24, null, left]
调查处理:罚款50元,诫勉谈话[/p][p=24, null, left]
微博发出后,“昆明警方”及“官渡警方”分别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该警车属于官渡公安分局晓东派出所警务用车,晓东派出所正在调查相关情况。[/p][p=24, null, left]
昨日,记者来到晓东派出所,寻找几圈都没找到牌号为“云A3179警”的警车。附近有店铺老板称,该牌照警车经常停放在派出所大门口,“前几天出事后,就没见了。”派出所教导员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之中,要采访须经分局同意。[/p][p=24, null, left]
记者随后来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政工室的一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称,市、区公安机关对爆料微博高度重视,官渡分局专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确认分局一民警因工作驱车在经海路等待交通信号灯时在车内吸烟。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驾驶机动车辆时吸烟的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但《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驾驶机动车时吸烟的,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此事将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认定及处罚。同时,分局将根据昆明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问责暂行规定,对当事民警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p][p=24, null, left]
小提醒[/p][p=24, null, left]
开车抽烟,警察叔叔也得避免[/p][p=24, null, left]
@官渡警方:民警作为交通参与者,应对新交规进行全面学习掌握。虽然公安部第123号令未明确规定对驾驶机动车辆吸烟进行扣分及处罚(附件2),但理应避免此类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理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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