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了能减少电费支出,有人竟然在电表上动起了歪脑筋,以为偷电不是偷,殊不知自己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犯罪。前不久,公安河东分局接到举报当场抓获涉嫌偷电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据交代,他们以每次500元的价格入户改电表,共窃电17000余度,累计窃电金额达16000余元,目前,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18日上午,公安河东分局刑侦三大队接到城东供电公司稽查分队报案,有人正在河东区十四经路林枫新苑小区一居民家私改家中的计量电表。公安民警火速赶往林枫新苑现场,就在民警与电力稽查人员在林枫新苑门卫室向小区保安询问相关情况的时候,民警发现有三个人正要走出小区大门,而其中一人的穿着打扮与掌握的嫌疑人特征十分相似,民警于是上前对其进行盘查。
期间,三人面对民警强作镇静,回答是来串门的,并主动说出了所去居民家的楼栋和单元门牌号数。民警立即和稽查人员带着这三个人来到这户人家,在该户房中询问相关细节,并配合电力稽查人员在楼道内对此户电表进行现场检查,但发现此电表的封装设施相当完整。经过进一步勘查,民警发现,林枫新苑是一个刚入住的新楼盘,楼栋里几乎每家每户都在装修,因此楼道里尘土比较大。但是这户人家的计量表箱的一次性锁,却比较干净,几乎没有尘土,因此判断这个计量表箱的铅封应该刚刚被拆开过。
与此同时,电力稽查人员也检测出此户表箱的封装设施确于当日上午被破坏,随即恢复。在铁的证据面前,户主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窃电事实,并指认和民警一起来到家中的三人中的一人即是改装电表的操作者。稽查人员当即对其进行停电处理,并责令其整改。
据张某交代,他们以每次500元的价格还为万新村的两户人家改过电表,电力公司查实,这两户人家合计窃电17000余度。经查,三名男子共窃电32000余度,累计金额达16000余元。目前,上述三名涉案人员因涉嫌盗窃罪均已被河东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据供电部门专业检查人员介绍,不少采用此类加装导线、插片或破坏计量装置窃电的手段,专业人员仅凭肉眼和简单的测试方法就能发现。同时,根据现有国家有关法规,绕越或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伪造或开启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等,被明文列为严禁的窃电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据此,警方提醒各用电企业及个人,电是一种商品,窃电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窃电行为被查获,相关责任人或单位不仅要交纳1-3倍的窃电违约金,公安机关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新报记者张艳通讯员韩海江明娜王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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