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长江上非法小快艇说“再见”
撰稿人:吕家龙、王佳启
近日,芜湖市公安局、芜湖市交通运输局、芜湖市水务局、芜湖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查处非法小快艇的公告”,公告指出小快艇所有人应在2020年5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小快艇将由相关执法部门集中停靠,依法处理。
5月26日至29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繁昌派出所派员到辖区船舶集中停靠点、锚地、砂站、浮吊、船厂、码头以及渡口等地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同时向广大船员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其在长江上驾驶非法小快艇的危害性及严重性,使这一公告迅速在辖区内船民间传达到位。
民警提醒:驾乘小快艇进行或参与非法载客、盗采江砂、干扰执法、妨碍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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