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莫开船,开船必备抓
撰稿人:张开璐、梁师武
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繁昌派出所民警在长江繁昌水域对船舶开展例行治安检查时发现,4月底刚因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被处罚的违法人员赵某某又在“重操旧业”,依旧在长江上无证驾驶机动船舶。
据了解,赵某某在今年4月底的时候就因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被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繁昌派出所行政处罚过。此次民警上船检查时,双方一对视,赵某某就露出了尴尬的笑容。因为赵某某在六个月内因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已经被行政处罚过,属于法律规定的加重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赵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船舶驾驶证的情况下,多次驾驶机动船舶,情节严重。后赵某某告诉民警自己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刚被处罚过就不会被逮到,谁知刚过一个月就被你们公安机关再次逮到。经民警教育,赵某某对自己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最终赵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一千元整的罚款处罚。
在此,民警提示:驾驶机动船舶一定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否则危害极大,船员在没有接受过专业的、系统的培训下驾驶机动船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不能快速的、科学的处置,极易发生事故,造成巨大的生命及财产损失。汛期将至,为确保航运安全,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繁昌派出所将加大对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查处力度,确保长江繁昌段水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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