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木林 于 2012-10-10 23:03 编辑 民警肺腑之言……(转载)
身穿制服,头戴警徽的人民警察英武的良好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现在究竟还有多少?警民携手,围歼罪犯的生动场面在现实生活中究竟还有多少?人民警察人民爱,荣辱与共,其乐融融的鱼水关系究竟还有多深?公安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一天天密切了还是疏远了?其答案是越来越少、越来越远。而警察工作越来越难做,基层警务工作更是难上加难。毫不夸张的说,公安工作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这种困境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可以肯定的说,这一切又是我们自身造成的。是多年我们内部大搞形式主义和不兴实事求是的作风所带来的严重恶果。
先谈形式主义:
一定的形式反映一定的内容,必要的形式是应该的,比如说:接听电话使用文明用语;警察讲究警容仪表和举止;注重礼节礼貌、接人待物;搞好内务、环境卫生,这些是一个人和一个单位基本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过多的形式主义又严重地影响了我们的工作作风,带坏了一个单位乃至一个系统的风气,而这种作风由老民警向新民警,由上级向下级再向基层一代一代地滚雪球似的传输,导致了讲排场,讲形式,听汇报,摆架子,内部之间互相扯皮等诸多事情的发生。仅举几例说明:
1、各种节假日前的大清查有没有必要?究竟是为了社会治安清理藏污纳垢,打击刑事犯罪,使老百姓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假日,还是图形式,走过场,向上级买好卖乖图应付。据我所知,老百姓认为这是严重的扰民。历年来节假日前的大清查都要发一张表,填写各单位清查的战果,抓了多少人,捕了多少人,教了多少人,破了多少案,端掉了多少违法场所,这些数据是有几样是真实的。试想,上级领导坐在指挥室里,说一声我命令全X民警立即出击,二十分钟不到,电视屏幕里立即打出上述数据,稍有点公安业务和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天大的笑话,连运用基本法律程序的时间都不够,哪会出那么大的战果?而这种做法,又被各级公安机关纷纷效仿,甚至效仿到派出所和责任段。大量的警力、财力和物力换来的仅仅是老百姓的唾骂。抓坏人,不同于部队攻山头,时间一到,万炮齐轰,山头就算拿下来了,而坏人脸上是没有刻字的,怎么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抓到一车一车的坏人,如果真是那样,那不成了坏人多于好人,那我们这些人民公安平时又是怎么工作的。记得我在蔡家庙派出所任所长时,大清查当晚没有抓到人,就根据领导指示到看守所将已批准劳教的五名劳教人员带到所上,为其宣布劳教决定并进行录像上报。刚宣布完时,一劳教人员对我讲:“所长,劳教决定需要宣布多少次,都已经给我宣布五次了。”这种劳而无功、得不偿失的所谓大清查应当废止,而应该把这些工作放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如果这样将得到“两个效益”的双丰收,而不至于劳而无功、劳民伤财。
2、关于“三项教育”中末位淘汰和分离学习。对民警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是无可非议的,完全必要的。但是,应当说“三项教育”中末位淘汰和分离学习是教育活动的极端。人民警察既然是一个行政和刑事的执法机构,执行的是《人民警察法》,就应该严格地按照该法行事,而不应该在《人民警察法》外,弄一些绳索来束缚自己,而这种束缚往往是对人民的利益和正义的放弃。不做事当然不会出事(这并不是为做事而犯错误的人开脱)。公安机关一些永远的评论家,他们只会拿着放大镜观察别人而不做事,那当然工作当中永远不会出事,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工作过或象样工作过,至少没有在刀光剑影的对敌工作第一线工作过,连犯“错误”的机会都没有。他们这些评论家不是工作的参与者,当然不会末位。“三项教育”所搞的末位淘汰就是要在一个大单位找一个小单位、在一个小单位找一个人进行淘汰。试问一个很先进的单位或者工作很好的单位既乎是有这样那样小毛病的民警,而在一个中进或后进单位,还应该是较好的同志,而这位同志就应该淘汰吗?我认为对有一些这样那样小毛病的同志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着力于进步和提高,而不应该甩出队伍。就象当年红军长征一样,互相搀扶爬过雪山,直到胜利。当然,对那些不适宜做公安工作的人,应该根据《人民警察法》打通进出关,而不应用末位淘汰,因为《人民警察法》上还没有“末尾淘汰”这个字眼。再谈分离学习。对分离学习,上级尽管用了很多冠冕堂皇的词语进行解释,但基层民警普遍认为这是一种带惩罚性质的侮辱人格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思想,搞乱了阵线,在内部带来了极坏的负面影响。就连外边的老百姓都说你们警察队伍在搞“文化大革命”。记得文革时期,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党95%的干部是好干部,95%的群众是好群众。”当时全国上下党政军大抓两个5%(即5%的坏干部和5%的坏群众),全国大乱。我们党已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作了《关于重大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文革的错误做法进行了纠正。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从胜利走向胜利,就是因为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这是其他政党所不及的。无独有偶,公安内部居然在改革开放、文明进步的今天还要对15%的人进行分离学习,与文革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做法严重挫伤了分离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据我所知,有些单位安排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分离学习,美其名曰增强业务知识;有些单位安排老同志分离学习,其理由是你干不了多久了,背个黑锅没关系;一些单位用抓阄的方式确定学习的人员;甚至还有一些单位把升衔学习的同志直接转到分离班学习。由于这种“学习”内部搁不平以后,又采取补助钱的方式来平衡这些学习人员的心理。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究竟是提高了队伍素质,还是淡化了公安内部的凝聚力。据有关人士讲,在分离学习中,全国的公安干警受此伤害的大有人在,就连我分局一位同志,接受不了突如其来的分离学习打击而大小便失禁,住院数日,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在这件事上上海市公安局就做得很好,值得全国公安机关学习。应该说他们是实事求是的典范。
3、形式主义来源于上级。十余年来,公安机关搞了大量的形式主义,从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到达标创优,再到三项教育,应该说形式主义的东西贯穿了始终。当然,形式主义不仅是公安机关,在其他党政机关也很突出,但应该说公安机关是搞形式主义的高手。比如说,在迎接正规化检查时要写什么标语,写多少标语都要规定。上级检查组一到,所有民警必须列队欢迎并由所长报告。有的所全所一共两三人,所长一报告后,只剩两人列队鼓掌欢迎,而检查组二三十人,显得极不协调,惹得在场百姓哄堂大笑,就连检查组的同志也哭笑不得,这种形式必要吗?再比如说,要求签定某种责任状,请地方党政领导参加,中层干部向上级递交责任状,而两三个人的派出所也要求按此办理,请来乡镇领导坐满主席台,而由两三个民警向所长交责任状。这种啼笑皆非的形式还是少些好。能否根据自己的实际做一些行之有效的事,会事半功倍。能否派出所围着当地治安形势转而不应围着上边不切实际的形式转。
另外公安机关在内部称谓上能否贴近民警,现在各级领导爱讲的一句话就是“你们中层干部如何如何”言外之意我是高层干部。干部有上下级之分这谁都清楚,下级服从上级是组织原则,但我们又应该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成天把自己的职务放在心上,挂在嘴上,人为的把干部分为高中低听起来总觉得政治上和人格上的低下(因为我们在对老百姓说话的时候用词都特别严谨,更何况是内部同志),这些提法中央、省、市合适再往下走就显得很有距离感。甚至有些科队所的领导也讲“中层干部”(指警、探长),那民警算什么?算哪一层?由于这些看似小事的错误观念的指导,个别领导不与民警交流,还堂而皇之一级管一级(只能与警、探长交流)。我认为应当取消这些类似人为的台阶和屏障,消除领导与民警的隔阂,增强平等观念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我们这只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和谐的工作环境,舒畅的工作心情比发奖金都能够凝聚人心。团结、和谐是力量之源泉。
再谈不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学风,是我们党克敌制胜的法宝,是我们党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共产党不同于其他政党的标志。但近年来,实事求是的作风在公安机关丢失怠尽,而这种顽症的愈演愈烈,将对我们的事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仅举几例说明:
1、口号上的不实事求是。多年来,公安机关要求破案提高百分之几十,发案降低百分之几十。由此推算,发破案两项所加至少百分之二十以上,几年以后,国内没有刑事案件,公安局干什么?还要公安局干什么?据我所知,世界上有没有军队的国家,而没有没有警察的国家。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没有警察,岂不成了人类奇迹。而这些口号的提出和这些标准的制定是一个一般警察所能够做到的吗?而能做到这些的领导,不就是想讨得上级领导的欢心。想出政绩吗?而这些人一旦做了领导以后,那又将是什么局面呢?据我所知,为了达到这两个百分之几,有的地方不如实立案,有的民警办假案陷害好人而锒铛入狱,6。21事件也算是一个例子(如果没有强戒指标,城关所会违反管辖权限办案吗?)这些人想这样做吗?其实他们都是不实事求是的牺牲品,何其惨痛!
2、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的不实事求是。上级公安机关早就明令禁止定不切合实际的各种指标,但一些公安机关仍然是我行我素。打击卖淫嫖*怎么能下指标,那必然会使一些违反道德规范的人受法律制裁;下罚没指标,对吸毒人员而言,必然导致重罚轻处,借钱罚款后又作案还借款,如此恶性循环,怎么能搞好一方治安。更为可笑的是,前几年的目标考核规定:得一封感谢信加多少分、得一面锦旗加多少分。这就导致很多单位找人给自己写感谢信,自己给自己写感谢信;找单位给自己单位做锦旗,自己给自己做锦旗。一夜之间,得到几百封感谢信,几十面锦旗。严格地说,这些单位的同志和领导也不想这样做,这是形式主义和不实事求是作风逼他们这样做,因为你不做你就会落后,你就会挨板子。
3、用人制度上的不实事求是。在用人上,公安机关提倡德才兼备,但这只是口号,没有把那些年轻、工作踏实、业务过硬的老实人用上,从各级机关近年提拔的人来看,作风漂浮、急功近利、想出政绩、成天围着领导汇报的人提拔得很多,而那些工作踏实的人被认为是不会讲话(指不会讲大话、不会汇报)的人,而长期得不到重用。我认为,有德有才的人应当重用,有德无才的人可以培养,无德无才或有才无德的人决不能重用。对那些只会汇报,成天围着领导转的人建议领导多加提防,要弄清他为什么想当官,是拿当官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或是其他?
4、思维上的不实事求是。现在,各级公安机关都在提倡新思维、新举措,出台新政策,这些想法固然很好,但我认为任何一种规定、规矩、举措都应该有一定的连续性和严肃性,而不应该朝令夕改,今天否定昨天的,明天又有新举措、新点子否定今天的,只能说我们自己还不成熟。其实我们的很多新举措都是翻过来豆腐一碗,翻过去一碗豆腐,没有任何的实在意义。公安机关应该围绕打击和防范这两个永恒的主题做文章,而不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便民利民服务上,便民利民服务只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同志要求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把严格执法放在首位是有十分意义的。我们不应该挖空心思地搞新举措,想新点子,为典型而典型、为出名而出名,而放弃我们的主责。
我们公安机关应该人人讲政治,但不应该人人成为政策研究员,而应该成为实打实的实干家。我相信,通过踏实的工作,通过彻底摒弃形式主义和不实事求是的作风,我们一定会走出现实生活的困境,得到老百姓真心实意的爱戴和拥护。人民警察人民爱,荣辱与共,其乐融融的警民鱼水关系就在明天。那种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亲如弟兄的上下级关系就在明天!
声明:
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