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反驳美副国务卿:了解海洋法公约吗?

浪里飞歌 2016-4-30 2436

[p=24, null, left]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靳若城)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美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非缔约国,无视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的本质,无视仲裁庭越权裁判的事实,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资格对中国说三道四。[/p][p=24, null, left]有记者问,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布林肯28日称,中国不能一方面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一方面拒绝公约条款,不承认仲裁决定的约束性质。你对此有何评论?[/p][p=24, null, left]“我很遗憾地说,布林肯先生要么是真的不了解有关南海争议的实质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内容,要么是故意给中国乱扣帽子。”华春莹说。[/p][p=24, null, left]华春莹表示,中方已多次就有关问题表明有关原则立场。她重申:[/p][p=24, null, left]一、南海问题实质是岛礁领土争端和有关海域划界争端。不论菲方对其诉求如何包装,其真实意图都是要否定中国对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和相关海洋权利。对这样涉及国家领土主权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会接受一个并非其自愿选择的第三方机制强加的解决方案。[/p][p=24, null, left]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根本不涉及领土主权问题,而对于海域划界问题,公约允许缔约国排除适用强制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中国已于2006年作出声明,明确将海域划界等问题排除适用强制程序。另有30多个国家也作出了类似声明。此类声明构成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公约所有缔约国都具有法律效力。[/p][p=24, null, left]因此,菲律宾的那些所谓诉求,根本不是可以提交强制仲裁的争端,仲裁庭的组建也根本没有依据。对于一个明显没有管辖权的机构作出的裁决,其约束力从何而来?中方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正是为了维护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严肃性,反对滥用。某些人表示不承认、不执行仲裁就是违反国际法,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不懂国际法的表现。刻意炒作,更是别有用心。[/p][p=24, null, left]三、美国作为公约的非缔约国,无视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的本质,无视仲裁庭越权裁判的事实,也选择性地忘记自己以往对待国际裁决的做法,奢谈什么仲裁庭裁决的约束性质,真实目的是什么?恐怕大家都很清楚。[/p][p=24, null, left]她说,另外,美国迄未加入公约,反而在1979年公约签订前抢先推出所谓“航行自由计划”,以对抗国际法,在公约框架外制订和主导美式海洋秩序,这是赤裸裸的霸权逻辑。美国对国际法合则用、不合则弃,这已是世人皆知的秘密。在这个问题上,美国没有资格对中国说三道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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