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电突然,也未能多想,草草写了点东西。
关于民警维权的几点建议
首先,国家应该出台规范民警执法权限实施细则,突出可操作性;
例如民警在遇到具体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详细列出。并且是一一列出,定期增减修改。民警在处理具体事件的时候,以此为参照,而不是以媒体评论,领导意见这么马后炮定论。
涉及民警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一定要参考基层一线民警的意见,不能只靠什么领导专家更不能按照犯罪嫌疑人的想法要求民警!
第二,国家严格控制涉案新闻报导,非警方允许不得自行报导,对于自媒体更要从严要求,恶意诋毁人民警察执法形象的要依法打击,发布假案情引导舆情的从重处罚!
第三,对于恶意防碍公务的,以同案犯罪论处。
第四,各级政府部门均不得随便要求人民警察加班工作,如必需加班的要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并视工作内容给予3-10倍加班工资;无需加班而加班的扣除所属部门绩效考核成绩,有多次该情形的撤销该部门领导职务。
第五,修改执法相关法律,国家设置非公务员警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警用装备使用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辅助人员可以执法,并与拥有同样执法资格的公务员同工同酬。
第六,国家树立执法权威,任何人和单位不得拒绝人民警察的依法盘查、询问,有疑问可以事后督察,当场拒绝的视为违法。不给包括警车、消防车在内的特种车辆让路的视为交通违法,恶意干扰特种车辆行驶的可以按同案犯罪处理。
第七,主动攻击正在执法的人民警察的,可以不经警告当场击毙。
第六,修改邮政法律法规,让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诉人及服刑人员的信件、汇款、包裹有正式提取规则。
第七,非工作期间的人民警察与抓捕犯罪嫌疑人以及抢险救灾的行为应该视为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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