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稽查总队将换帅:广东证监局长侯外林接任

冷若冰 2015-9-19 2272

[p=28, 2, left]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将接替现任稽查总队队长毛毕华,毛毕华将担任地方派出机构一把手[/p][p=28, 2, left]【财新网】(刘彩萍)近日,财新获悉,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即将上任证监会稽查总队队长一职,目前还在履行相关程序,侯外林已经到北京准备工作。[/p]


[p=28, null, center]侯外林(资料图)[/p][p=28, 2, left]现年53岁的侯外林从1983年7月进入广东省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副科级、科级、副处级干部(1995年3月-1996年10月挂任中共新会市委副书记),后来进入证监系统工作,先后担任证监会广州证管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主任兼广州稽查局副局长,2012年起,任广东证监局局长兼广州稽查局局长。[/p][p=28, 2, left]侯外林外向而富有亲和力,在两会期间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并与合影。在2013年他曾提出要进一步推进QFII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加快QFII和RQFII资格的审核速度,增加QFII和RQFII的规模,放宽QFII资金汇入汇出频率,不断完善相关税收政策,进而推动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大大加快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p][p=28, 2, left]2014年侯外林提议尽快推出“老鼠仓”等违法行为受害者的赔偿机制。侯外林认为,尽管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始终保持对内部交易、“老鼠仓”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打”的高压态势,但是对内幕交易的受害者赔偿却存在很多问题,有关司法部门应尽快推出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p][p=28, 2, left]追究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方便相关受损的投资者索偿,让这类违法违法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p][p=28, 2, left]2015年侯外林提交了关于修订完善《公司法》中有关资本市场制度的相关提案,建议《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订,从调整证券发行制度、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修改股票回购制度等方面予以修改完善。[/p][p=28, 2, left]“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变革发展,《公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要求,需要适时作出调整。”侯外林称。[/p][p=28, 2, left]现任稽查总队队长毛毕华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在证监会稽查系统拥有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善于同媒体打交道,多次代表稽查系统出席证监会新闻发布会,理论功底非常扎实。[/p][p=28, 2, left]毛毕华2012年8月担任稽查总队队长,是第三任稽查总队队长。在其执掌总队期间,稽查总队拿下万福生科光大证券等一系列大要案,奠定了稽查总队的铁军地位。[/p][p=28, 2, left]稽查总队是2007年证券执法体制改革时,由国务院批准创建,首任总队长为张慎峰。2011年底,张慎峰兼任稽查局局长,于2012年上半年升任首席稽查兼稽查局长,历时近五年。[/p][p=28, 2, left]超过200人的稽查总队是证监会人员规模最大的一个部门,目前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地已经建立了支队,对打击内幕交易、股市操纵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p][p=28, 2, left]毛毕华此前在接受财新专访时说,内幕交易、老鼠仓、欺诈上市、市场操纵这四种主要的市场欺诈违法犯罪行为,可分成偷和骗两类:一类是窃取,即内幕交易、老鼠仓;一类是诈骗,即欺诈上市、操纵市场。[/p][p=28, 2, left]理论上讲,整个证券市场的交易都是基于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和基金投资等基本面的判断,内幕信息是没有被披露、会影响股价、属于相关上市公司所拥有的重大商业机密和财产。毛毕华分析说:“作为受托人的上市公司高管、作为上市公司受雇的中介机构人员,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谁在有关信息公开披露前运用这些信息牟利,谁就是窃贼;老鼠仓行为窃取的则是金融机构信托资产的未公开交易信息”。[/p][p=28, 2, left]对于毛毕华的去向,知情人士告诉财新,或将去地方派出机构担任一把手。“毛毕华人缘很好,也很受同事尊重,这次离开,大家都有些不舍。”多位与毛毕华共事的同事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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