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面前捅死围殴者 他是正当防卫吗?

好警察 2015-4-1 1251

[p=28, 2, left]“罗某,快跑!”2014年8月20日晚上10时许,邻居老廖站在楼上突然对罗某一家大喊道。与此同时,同村的王芸带着十几人闯入了罗某的家中。当时站在5名民警身后的罗某并未逃离,然而,6小时后,罗某却突然抽出墙上的猎刀刺向他人。[/p][p=28, 2, left]一家5口在家中被围殴[/p][p=28, 2, left]2014年8月20日晚,都江堰虹口乡的罗某站在院子里焦虑地等待着,同村23岁的王芸(化名)在1个小时前,曾闯入罗某的家中,殴打了其64岁的母亲。在母亲去找村干部“说理”的路上,又被王芸拦住再次扯住扇耳光。而事情的起因是王芸家的水管被损,她怀疑是罗某干的。虽无法证明怀疑,但王依然扬言:要找人把罗家“踩平”。这样的说法,让罗某感到恐慌,他拨打110报警。[/p][p=28, 2, left]接到报警后,都江堰虹口派出所的5名民警及协警紧急赶往现场,竟然还遇到了拦路查车的王芸夫妻,王芸告诉民警:自己在阻止罗某坐在出村的车里逃离。[/p][p=28, 2, left]当晚10时许,邻居老廖站在楼上突然向隔壁院子中的罗某一家喊道:“罗某,快跑!”这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罗家门口,王芸领着十几个青壮年男女走进罗家的院子。[/p][p=28, 2, left]听到呼喊,罗某抬头看了一下邻居,站着没动,因为院子里还站着民警、治安队员和协警共计5人,罗某一家,都站在民警的身后。参与出警的一名协警表示,王芸一方还是先动手了,把罗某一家按在地上打。[/p][p=28, 2, left]拔枪示警无效 被殴者抽刀[/p][p=28, 2, left]四川省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表示:据调查,在案发之前罗某的母亲被王芸前后殴打三次,罗某一家均并未还手,一直向村干部或公安机关寻求保护,证明他们一直希望通过合法的途径保卫自身及家人的生命安全权,具有明显的防卫意图。[/p][p=28, 2, left]而在案发时,王芸一方的人带着刀和铁棍,警察都在使劲拉王芸一方的人,一直在喊他们不要打了,但是他们的人太多了,警察根本就拉不住。甚至,为了阻止王芸一家行凶,出警民警还掏出了手枪示警,但因二楼上人员混杂,警方为安全起见,并未鸣枪。[/p][p=28, 2, left]2014年8月21日4时许,此时距离罗某的报警时间已经过去了6个小时,而王芸一方在罗某家中的围殴仍在继续,罗某告诉李律师:自己看到家里的人全部都在被按着打,并且对方的人也扬言要把我家踏平。“我就想要死我们一家人就死在一起。”罗某家院子的墙上放着一把刀,那是家里用来烤鸡烤兔子用的。罗某挣脱出来,冲过去抓住刀,抽刀出来。他看到有3、4个人在按着自己70多岁的父亲打,老人已经昏迷,他冲到那几个人面前,捅了其中一个人一刀,送医后不治身亡。[/p][p=28, 2, left]争论焦点[/p][p=28, 2, left]是故意伤人还是正当防卫[/p][p=28, 2, left]3月2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李刚律师在庭上表示,罗某的行为符合特殊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存在防卫过限,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公诉检察官对此反驳称,当时有5名民警在场,对于被告人家人已可以进行有效的保护,只是制止不法侵害需要一个过程。在不法侵害即将被制止的时候,被告人依然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对此,罗某的另一名辩护律师认为,对方打人的有10多人,而民警只有5人,双方实力悬殊;见到警察到了,对方根本不予理会,而是继续大打出手,实际上民警也无法制止不法侵害,被告人家人依然处于现实的威胁和侵害之中。目前,本案暂未宣判。[/p]
最新回复 (3)
全部楼主
  • 大漠孤烟 2015-4-1
    2
    谢谢检察机关高看警察的力量了,对于检察机关“对于被告人家人已可以进行有效保护”这种说法感觉可笑
  • 一泓清豫 2015-4-4
    3
    个人看法,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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