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打拐 很多时候 都是单一作战 ,有必要 改进 ,不然 对不起那些 因为 拐卖犯罪 伤害的家庭!
一、传统上 我们在交通枢纽的 盘查 查验 都是对成年人的身份证查验 对于小孩子,特别是婴幼儿,没有查验措施!即便是有偶尔的查验,也是凭经验 查验孩子与携带者之间的关系!
二 、因为 孩子太小 照相吧配合 以及 孩子 长相变化迅速 ,有些孩子 几年甚至十几年也不会出门 只要不是需要坐飞机 出国 或者港澳游 等需要孩子身份证明的时候 家长一般不会考虑给孩子照身份证照!即使有,有或者没有,因为孩子小,犯罪分子 都可以为了不被发觉,不引人注目,采用给孩子灌含有安眠药的食物和水!孩子一睡觉,用被子一裹,谁也不会去盘查!
三、孩子的长相变化极快,在我们没有普遍建立DNA数据库的时候,在DNA核查费用偏高的时候,我们可以说99%的孩子都没有DNA数据的情况下,如何给以后的寻亲 减少障碍?
四 、制定、指导、领导 打拐工作的人,包括各级领导,大都年纪偏大,孩子已经长大成人,没有孩子被拐卖的可能,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远远没有达到应该的地步!
因此 为了堵上打拐的重大漏洞,我建议 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于有出远门需求的携带学龄前(7岁以下)婴幼儿的,需村组、社区出具附带照片的证明,到派出所开具全国统一格式的《婴幼儿携带证明》!其中包括身份证照片,相片等可以证明双方合法关系的内容,随身携带备查!有效期三个月!(采集指纹不现实,孩子太小,录入指纹困难,可以考虑留存孩子头发一缕,几根 备查)!
二、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动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携带婴幼儿的,必须查验携带人身份证明,和《婴幼儿携带证明》,必须同时采集、拍摄孩子清醒照片 ,拍照(高像素)留存,包括孩子自己和大人的合照。定时更新上传,建立网站数据库,对于有孩子丢失的,凭相关报案手续,到公安机关自行比对照片!
三、明确职责,所有在道路上拥有执法权的部门,都有权责开展此项工作!对于造成后果的,坚决追责!
这项工作会增大工作量这是毋庸置疑的,包括派出所、以及各级执法部门!也会给出现群众带来一定麻烦,但是,我相信,这项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会很容易取得广大群众理解和配合的!多增加的工作量,养成习惯以后,其实也没有那么困难的!就像我们之前论证出行需要查验身份证一样,当时很多人也觉得不可行,工作量太大,现在,有了技术配合,其实也很简便易行!当然,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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