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俱乐部贵宾管理办法(试行)

警官俱乐部 2015-2-9 4234

警官俱乐部贵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贵宾是网站管理团队的重要补充和延伸,也是网站会员中的中坚力量,协助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对网站管理团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条 会员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经网站管理团队集体研究可以授予贵宾身份。
(一)必须是本网站的认证会员,注册时间6个月以上、在线时间100小时以上。
(二)在论坛发言比较活跃,发表原创帖或组织话题30以上或精华帖子8帖以上,质量比较高的。
(三)为人公道正派,关心网站建设,在会员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够积极出面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管理层之间、管理层之间的矛盾,经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协助管理员和版主管理好网站的。
(四)在网站未担任管理职务,没有不良记录的。
第三条 会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网站管理团队集体研究可以授予贵宾身份。
  (一)为网站建设做出杰出贡献,或在网站困难时提供重要资源的会员。
(二)现实中在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并对网站建设有较大贡献的知名会员。
(三)为网站做出重大贡献的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因客观原因辞职的可转为贵宾,但由于严重过失及违反网站管理制度被撤职的管理人员不能转为贵宾。
第四条 贵宾的授予程序
对于符合贵宾条件的会员,首先由超级版主或管理员在版主会议室版里发帖推荐,简单介绍被推荐会员的基本信息、对网站的贡献情况等,提出推荐意见;其次由网站管理团队成员跟帖发表意见,最后由管理员团队研究做出决定,并在网站发布公告宣布任命决定。
第五条 贵宾的权利、义务与考核
贵宾应模范遵守网站管理规定,能积极经常参加网站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大局为重,维护网站整体利益,主动组织话题弘扬正能量,热情回复会员帖子,主动协调解决会员与管理团队之间的隔阂与矛盾,共建和谐警民家园。长时间不能参加网站活动的,应在版主会议室请假说明原因。
贵宾享有与超级版主同等额度的评分权利,有权在版主会议室浏览帖子并发帖参加讨论,对论坛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督、指导管理团队的工作。
第六条 贵宾的考核
贵宾实行季度考核制度,由主管贵宾事务的管理员负责实施。贵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故意发布违规帖子,经警告不改的;
 (二)在网站挑起或加速矛盾纷争,影响网站稳定的;
(三)长期不参与论坛活动的;
(四)有其他损害网站利益行为,情节轻重的。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网站管理团队对本办法有补充、修改、解释的权利。

警官俱乐部

2015年2月9日

最新回复 (6)
全部楼主
  • 猛虎1 2015-2-10
    2
    喝彩!{:soso_e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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