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悍匪排行榜(2)

好警察 2014-11-22 1785

本帖最后由 好警察 于 2014-11-22 08:54 编辑

第四名
悍匪——呼兰大侠(此案至今未破,无法确认该人的真实姓名。)

  1986328日夜 黑龙江省呼兰县公检法家属楼
  当晚,有52人惨死家中,均一刀致命。其中,27人为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其余25人是其家属(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凶手,用匕首,在死者家的墙上,留下名号——“呼兰大侠
  一个平静的小县城,这起案件的概念和效果,可想而知。县公安局,迅速勘察、封锁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通报。
  同年,42日,328专案组正式成立,共计672人(其中包括,北京派来的专家组,省厅的骨干力量,以及全国各地的精英)。
  经过两年多(确切地说,是两年六个月二十三天)的调查、取证、研究、分析、排查、走访,专案组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情毫无进展。此后,该案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调查。
  198646日夜(也就是专案组成立的第4天),北京方面派来的痕迹鉴定专家赵某、王某,在呼兰县公安局招待所被杀。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某及其刑警队的3个刑警,惨死家中,连带家属4人。另,两个专案组成员(职务不详),在住所被杀。案发现场,墙壁上,四个字——“呼兰大侠。(与328案件相同,凶手为一人作案。刀法纯熟,一刀致命。)
  同年47日至915日期间,呼兰、哈尔滨、阿城三地,先后有人遇害。其中,民警37人、刑警12人、及其家属56人。与前次案件不同,部分死者并非死于家中,而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被凶手从身后偷袭,一刀刺穿颈部,而后,凶手持刀在死者的背部留下名号。经刀痕比对、鉴定,多次凶案的凶器为同一把匕首,也就是说……
  一时间,整个黑龙江省的警察,没人敢穿警服上班。在这段危险时期,公安干警给老百姓一种很休闲的感觉(都穿便装)。

  呼兰县公安局某退休领导,曾扬言,别说抓到凶手。谁能提供凶器(那把匕首)的线索,我个人,悬赏10万元!同年926日,这位领导惨死家中。凶手,用匕首,在墙上留下一行字,然后,将匕首扎进墙里,杨局长,你太令我失望了。这把刀,还是留给你们作纪念吧!
  从此,呼兰大侠,销声匿迹,弃刀归隐。

  
  战斗数据分析:
  智力☆☆☆☆☆
  体力☆☆☆☆☆
  耐力☆☆☆☆☆
  防御☆☆☆☆☆
  灵活度☆☆☆☆☆
  心理素质☆☆☆☆☆
  徒手搏击☆☆☆☆☆
  常规武器☆☆☆☆☆(必杀技:鬼影刀)
  高级武器?????(此人,未使用过枪械作案,所以,枪法情况不得而知。这是他的排名屈尊于白哥的唯一原因。)
  单兵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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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警察 2014-11-22
    2
    本帖最后由 好警察 于 2014-11-22 07:28 编辑

    第五名
    悍匪——田明建(绰号:枪神)

      1964年9月20日 河南省淮滨县张庄(还有一种说法是息县夏庄)
      那天,乌云密布,暴风骤雨。一道厉闪划破长空,“咔嚓”一个炸雷——枪神出世。
      
      对于农村出身的、毫无关系和背景的穷苦百姓来说,要想出人头地,只有走一条路——参军。
      田明建,17岁那年入伍参军,那是他第一次有机会摸枪。当枪分发到新兵的手上时,所有的新兵都很兴奋,只有田哥表现得很平静。他抚摸着那支枪,仿佛它不是枪,而是一个人、是一个老朋友,他甚至幻想着与枪进行语言交流,“不要再叫了,不再叫了……”战友调侃他,“你听见,枪冲你叫唤了?”“它是想跟我说话。”,田哥正颜厉色地解释道。
      
      1981年3月19日上午9点30分 新兵实弹射击考核
      田明建的成绩最差。击发10枪,9枪打空,未击中标靶,仅有一枪正中靶心。教官很疑惑,“那一枪是蒙的?太巧合了吧?”,于是,便让田哥再试一次(又打了10枪)。结果,10枪均未击中标靶。
      那教官,先是狠狠地踹了田哥两脚,然后,出于好奇,不由自主地走近标靶,欣赏着罕见的标准神射。这一看,还真就看出了门道。原来,田哥的第一枪,正中靶心。随后的19枪,从一枪击出的弹洞穿过。教官,以老年痴呆般的表情,傻傻地盯着标靶,眼都不眨的看了许久,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天才!”
      
      当时兵役的是四年制。也就是说,四年内得不到升迁,就自动退伍。由于,田哥的军事素质极高、个方面成绩优异(尤其是枪法),所以,受到恩师赵涛波(那个教官)的提拔、重用,被保送西安陆军学院深造。从此,一步登天,实现了从士兵到军官的质的飞跃。
      
      1988年6月,田明建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西安陆军学院。同年7月,被调往号称“地上最强”的精锐部队就职,担任北京卫戍区第三师中尉。
      此时,田真人的枪法,已达到了化境。自创一招“双龙奔月”,技压群雄,天下无敌!
      双龙奔月:
      81式步枪,7.62mm钢芯子弹,速度750m/s;54式手枪,同是7.62mm子弹,速度420m/s。
      左、右手,各拿54式手枪和81式步枪。第一枪,由54式手枪击出;第二枪,由81式步枪击出。第一颗子弹射出,随即,第二颗子弹射出,击中第一颗子弹的尾部,两弹前后串连、先后正中目标。
      
      这样一个,技术过硬、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幸福、婚姻美满的青年军官,为什么会叛兵为匪呢?
      因为,希望。希望破没,就等于是绝望。人在绝望的时候、在对生命没有任何留恋的时候,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他有三个心愿:
      1、希望,他媳妇能再怀孕,生个儿子。
      2、把家属,从农村老家,接到部队随军,以解相思、牵挂之苦。
      3、在事业有一番作为。
      
      可以说,他的一生,都在为三个目标而奋斗。但,他的希望,在同一天,完全破没。
      1994年9月19日,发生了两件事:
      1、他怀孕7个月妻子,被当地计生办强制做人流手术,导致一尸两命(是个男婴)。
      计生办的说法是,“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但,田哥他媳妇,生的第一胎夭折,这次生的是第二胎。由于,计生办主任王兴业与田的父亲,个人之间有过节,所以……
      2、田哥,为人忠厚、正直(不贪污、受贿、同流合污),所以,他与其他军官,尤其是高级军官的关系很紧张。
      政委张某、参谋长王某、指导员刘某等,借职权之便作梗、给他穿小鞋。就在当天,上级领导警告他,“尽快收拾好行装,准备回家种地!”
      
      是的!田哥,已经准备好了。这样的枪法,还用准备什么呢?
      19日晚,田哥从武器库中取出家伙(81式、54式),并藏在检阅台下。
    其实,案发的前一天,就已经出现征兆了。田对枪说,“不要再叫了,不要再叫了……”枪械库的库管,觉得田的精神状态有些异常,便试探性的问,“枪,在叫?”田哥正颜厉色地解释道,“它是在,本能的保护主人。”
      
      1994年9月20日(是田明建30岁的生日)
      像往常一样,4个军官(其中3个是田的仇家),检阅士兵出操。由于,田已被停职,所以,他自由活动至检阅台的藏枪处,没被人怀疑。
      4军官,向田的方向贴近,距离他10多米处,正准备离去,田突然发出军令“卧倒!”士兵,习惯性地执行命令(虽然,田已停职,但,士兵还是服从命令)。当然了,此军令对军官无效。那4个军官,一时没反应过来,傻傻呼呼地站那发愣,就在这时,4声枪响,政委张某、参谋长王某、指导员刘某、连长曲某当场毙命,均一枪爆头。随后,田哥提枪便走,劫持了一辆吉普车,直奔天安门广场。5个军官,死了4个,1个叛逃。军营,群龙无首,一片大乱,溃不成军。
      车行驶至建国门附近,司机耍滑,将车撞到树上,弃车逃命。这种小角色,田哥连看都没看,仅凭直觉,放出一枪,将司机爆头。而后,下车,向迎面来的一辆出租车冲去,司机见状不好,一脚油门。可惜,车速没有子弹快,隔着挡风玻璃,司机被一枪爆头。田哥,又将枪口转向路上的行人……
      81式步枪,单发、精确点射,在节省子弹的同时,又造成了重大伤亡(确实地说,没有伤,只有亡。)。死难者,包括伊朗大使馆政务秘书尤素福和他的儿子,以及20多个平民百姓。
      由于,案发地在使馆区,政治敏感度极高,当局十分重视。警察、武警,甚至特警,陆续赶到现场,与田哥枪战。虽众寡悬殊,但枪案造成交通拥堵,司机纷纷弃车逃命,形成了一个“汽车胡同”,这恰好发挥了田哥的巷战特长。地形适合、弹药充足、活靶子乱串,这对田哥而言,可说是如鱼得水、如虎添翼。
      当时,一个加拿大记者,将枪战的部分现场实况,转播回国。其中,田哥双枪齐射、单手换弹夹、凌空飞枪等绝技,让电视机前的老外目瞪口呆、舌头伸出多长。至今,这等绝技,国外的特种部队仍在学习和效仿。
      
      直至10点23分,枪战已持续近两个半小时。特勤、武警支队、区公安局防暴队,遭到重创,伤亡惨重,无法再进行作战任务;特警二支队、五支队,全军覆没……
      当时,一个姓赵的队长,趴在军用吉普车的驾驶座上,带着哭腔地用对讲机向上级汇报工作,“请求支援!请求支援……”
      11点56分,田建明仅剩下一颗子弹。他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头部,点燃一支烟,吸了几口,而后,自尽身亡(至此,我军已出动6000多人)。
      悍匪枪声骤停,我军不明敌情,于是,也停止射击。一时间,激烈的枪战,静了下来。双方都不开枪,又无人敢上前去看个究竟。
      半小时后,我军战士,冒着”生命危险“,勘察敌情,得知悍匪已死。战士们,突然士气高涨、来了精神,飞奔上前,几十把枪对准匪徒,防止他再活过来。
      据当事人回忆,田明建死不瞑目,瞪着眼睛,紧紧地握住那支枪,他们费了好大劲才把田和枪分开。传说,事后,检验这支枪,按动扳机,它会发出一阵悲鸣……
      
      战斗数据分析:
      智力☆☆☆
      体力☆☆☆☆☆
      耐力☆☆☆☆☆
      防御☆☆☆☆☆
      灵活度☆☆☆☆☆
      心理素质☆☆☆
      徒手搏击☆☆☆☆☆
      常规武器☆☆☆☆☆
      高级武器☆☆☆☆☆(必杀技:双龙奔月)
      单兵作战能力☆☆☆☆☆

  • 好警察 2014-11-22
    3
    本帖最后由 好警察 于 2014-11-22 07:31 编辑

    第六名
    悍匪——凌国梁(绰号:枪魔)

      枪,分八派,神、圣、仙、侠,为枪派正宗;魔、鬼、灵、妖,则是旁门左道。细分之,无非是正邪两派。
      正派,内修枪法(枪者的精神世界);邪派,外练枪技(杀人的技术)。论枪法,以田、白二圣为尊,亦是枪法之最高境界!若论枪技,当属枪魔凌国梁,天下无敌。独孤求败,但求一败!然而,凌前辈,虽悟性极高,但根基尚浅,凭个人意志催练枪技,突破魔坷天劫。表面上,威力无穷;实则,为祸至深。
      
      闲言少叙,帖归正题。
      人的性格、价值观、道德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生活环境和启蒙教育的影响。所以,要解释凌国梁的犯罪动机,先要从他的家庭说起。
      凌母早逝。凌父,本名凌俸山,外号凌先生。下面,是关于他的趣事。
      此人,与仕途无缘。年轻的时候,毛遂自荐,想在伪zf谋个一官半职,未果。后,加入地下dang。一次,dang组织会开,他喝多了,忘了去开会的事儿。组织上,经研究、讨论,认定他是个废物,于是,将其踢出组织。解放后,又毛遂自荐,想在村里从“政”(很渺小的“官”),未果。凌先生,大受刺激,多次扬言,“阻挡贤路者,我必杀之!”
      不可否认,凌先生是个很有思想的人。那天,宣传队在村里播放某宣传片。片中一镜头,展现了外国的城市面貌(从侧面反映了,资本主义国家人民的生活质量。当然了,这不是该片的本意)。凌见此,嚎啕大哭。宣传队的同志问,“他咋地了?”村民答曰,“凌先生,又犯病了。”
      那么说,“凌先生”这一外号是怎么来的呢?除喝酒外,他还有一大嗜好,就是说书讲古。旧社会,将知识分子称之为“先生”。“凌先生”,由此得名。每当,他在村口说书,都会引来众多村民。书说到高潮时,他会故意停下来,卖关子。那年月,没啥娱乐活动,所以,凌版评书,人气很旺。至今,当年听过他书的孩子,仍赞不绝口,“那书,说得好啊!”
      凌先生,最喜欢说《三国》,常把自己比喻成诸葛亮。这也反映出,他的理想和抱负未得施展,那种怀才不遇的心情。但,只凭说,无论你说什么,都改变不了现实。在他家的床底下,有一块牛骨头。每当,馋肉时,他就把那骨头拿出来,舔舔(这种恶心的行为,只有经历过那个年代,长期受计划经济之苦、肚子里没有任何油水的人,才能理解),还多次扬言,“再没肉吃,就把狗杀了!”其实,他舍不得杀他家的老黄狗。
      后来,老黄狗死了(被洪卫兵抢去,勒死吃肉)。为此,凌先生少言寡语,书也不说了。紧接着,他大儿子凌国栋……
      凌国栋其人,怎么说呢?做梦都想当公务员,这一点,有点像凌先生,但,他比他爹“狠”,穿着假警服,四处招摇撞骗。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那天,国栋哥路遇一老太。老太太,疯疯癫癫,语无伦次。栋哥,善心大发、正义感顿起,真把自己当成了警察,上前询问,“大娘,您没事吧?我送您回家。”疯老太声称,她是县公安局局长的亲娘,因遛弯儿迷路,找不着家了。栋哥,就像打了鸡血一样,背着疯老太走10多里地,去公安局领功受赏。唉,利令智昏。
      到局子门口,疯老太死活不肯进去。栋哥,叫她在问口等着,而后,一溜风地跑进局长办公室,“陈局长,你母亲……”(陈局长的母亲,已去世20多年。)
      经过一顿暴打和审讯,栋哥交代了,假借警察身份诈骗、勒索村民,赃物有:地瓜、白菜、豆角、袜子、衬衣……(这个sb!)
      这案子,往大了说,得蹲监坐狱,到死为止;往小了说,也不叫个事儿,批评教育。犯罪性质,全凭当官的一张嘴,只要陈局长高抬贵手,事儿就了了。
      凌先生和他小儿子凌国梁,为了国栋的事,天天往县里跑。那天,爷俩又去公安局送礼(一瓶中档次的瓶装酒。凌先生,珍藏好多年,都不舍得喝。这是他们家仅存的、唯一值钱的、能称之为送礼的礼品了)。
      有那么句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小鬼”挡路,“局长很忙,没工夫接待你们。有啥东西,就放我这吧,我捎过去。”那能给他吗?一个看门房(收发室)的“狗”。于是,爷俩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小警察,怒了,怪眼圆翻,“我看看是啥酒。”,说着,夺过酒瓶,“啪嚓”摔地上……
      酒香扑鼻。嗜酒如命的凌先生,他的心在流泪;而身为孝子的凌国梁,他的心在流血……
      去趟县城,一个来回十几公里。国梁,还强点,毕竟年轻;可凌先生,那么大岁数,外加上火、操心、憋气,身体每况愈下,终于病倒了。在弥留之际,一再嘱托国梁,“你大哥的事儿,就托付给你了。”,嘴里还一直念叨,“我这辈子,活得不值……”
      凌先生,走了。
      
      官方解释,凌国梁的犯罪动机,纯属个人恩怨。但,笔者认为,他的犯罪心里很复杂:
      1、没朋友、没妻儿,加之双亲故去(国栋死在狱中),更令他心无牵挂。
      2、与父、兄的价值观和遭遇基本相同,想步入仕途未果,心灰意冷。
      3、哀莫大于心死。他的心,死了。你自己都活腻歪了,还能珍惜别人的生命吗?
      4、超级枪痴。对枪的痴迷,已达到了变态的程度,只有活靶子才能满足他的欲望。(电影《枪王之王》,律师说,“一个人的兴趣,反映出他的个性和人格……会潜移默化的增加杀戮性……”)
      
      凌父去世那年,梁哥伤心过度,以泪洗面,致使嗓子发炎、感染,视力也明显下降。最后,嗓音变得沙哑,视力永远没能恢复。按常理说,眼残会令枪技尽失、功力全废。但,梁哥……
      人类的感官80%-90%依靠视觉。视觉成像后,再把数据传递给大脑,因数据过于庞大,所以,在传递过程中会有一部分缺失。也就是说,大脑接触的影像是一种错觉。
      而眼睛的残疾,恰好成全了这个悟性极高的枪者。他抛开视觉影像的干扰,用心眼感觉目标。人枪合一,枪随心发。必杀技——追风箭!
      追风箭:
      不要用眼睛去看。听,风的声音。轻风掠过,带有生命的气息。风去风来,尘归尘,土归土。
      
      案发当日(1979年7月14日),梁哥找徐忠正(民兵枪械库库管)弄子弹。他一般很少用钱买(也没钱),都是货换货。可是,梁哥连棉衣、棉裤都拿去换子弹了(不考虑怎么过冬),再无货可换。那天,他拎着一双八成新的胶鞋……
      徐,喝多了,有意难为梁哥,“你把穆春林弄到这,我杀了他!子弹,你要多少,给你多少!”(穆春林,卡车司机,体格健壮,与徐同村,二人向来不和。徐,虽守着枪,但体弱胆小,总是受穆的欺负。)
      梁哥找到穆,用未装子弹的空枪,顶住他的脑袋,“跟我走!”穆,跪下,“梁子,我可没招你、没惹你……”“少废话,走!”,将其劫持至徐忠正处。徐见此,酒醒了一半,指责梁,“你……子弹……”(间接的向穆解释,这是一场误会。)
      穆,听明白了,原来是空枪,气得面色铁青,与徐厮打。徐招架不住,向梁哥求救。梁哥说,“我若出手,必杀人。但,我只杀两种人,一种是恶人,一种是男人。”
      有那么句话,狗急跳墙、穷寇莫追。徐被打急了,从床底下摸出把锤子,瞎抡。歪打正着,碰到穆的脑袋。脑袋被砸个眼儿,那还不死吗?顿时,鲜血崩流……
      徐,犯了人命官司,彻底醒酒,拔腿便跑。梁哥,很傻很天真,将他扑倒在地,“我把人弄来了,人你也杀了。我的子弹呢?!”徐哥,疯了,趴地上,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指着枪械库,“都给你……都你给……”过一会儿,他又有点清醒了,要拉梁哥做垫背,“这事儿,也有你的份儿。跟我一块儿走吧!”梁哥说,“你自己走吧。我只想堂堂正正的输一次,但,我知道,没人能用枪杀我。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念的了。”随后,梁哥将13支长枪、2000多颗子弹,装进一个麻袋里……
      
      那么,徐忠正跑到哪了,是什么结果呢?
      按现在的地理位置。铁岭市树芽屯,有座李成梁庙(庙前是村民赶集的地方)。从那往东半里地,是老官台开发区。开发区的最后一个十字路口(是开发区的尽头了,前面是山),正当中有一金属制成的地球(形象工程)。在那附近,有一韩国人的工厂,具体是啥企业不清楚;还一个香港人投资的风力发电项目(3年未开工建设)。徐,跑到“地球”附近,宣传风力发电项目的大牌匾处,体力不支,晕倒。而后,被警方擒获。
      
      话分两头。单说,凌国梁。
      梁哥,背着装满枪的麻袋,漫无目的地遛弯儿、闲逛。溜达到,柴河沿村(102国道旁)的庄稼地,躺那睡觉。说起来,民兵连的战士,还真是捡了个便宜。当日,除徐看守枪械库外,民兵都去拉练了。回来后,发现穆的尸体,随即报警。村民张某反映,上午9点多,看见凌劫持死者。所以,警方将追查重点,锁定在徐、凌二人,而且,得知,案犯持有大量枪械,性质极其严重,于是,倾巢出动。
      下午3点半左右,警方发现了正在睡觉的梁哥。本想偷袭,将其活捉,但,梁哥似睡非睡。听,风的声音;感觉,生命的气息……(27个警察,死了26个。幸存的1个警察,是梁哥故意放走的,只击穿他的帽子。)
      30分钟后,我军的大部队抵达柴河沿。警匪枪战……
      凌(北枪魔)与田(南枪神),有本质上的区别。田哥,是节省子弹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造成伤亡;而枪魔,纯粹是享受杀人乐趣和快感。某警察的头部中枪,应声倒地,在未倒地前的瞬间,他的头部又连中两枪;还一个警察,子弹打在他脖子的黑痣上……
      某位幸存者,是这样描叙柴河沿战役的,“他不是人!他不是人……”
      
      警方伤亡的惨重,不得不借助军方的势力。沈阳军区,调动4辆装甲车、7辆坦克、11门榴弹炮和16门迫击炮。
      凌国梁,终于成魔了。被枪的戾气反噬,心眼出现幻觉,像发疯的野兽,去撕咬根本就不存在的假想敌,而均未击中真实的目标。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主宰宇宙的神,任何武器都不能伤他分毫。随着,隆隆炮声,枪魔灰飞烟灭。此时,万枪蜂鸣……
      
      战斗数据分析:
      智力☆☆☆
      体力☆☆☆☆☆
      耐力☆☆☆☆☆
      防御☆☆☆☆☆
      灵活度☆☆☆☆☆
      心理素质☆☆☆☆
      徒手搏击☆☆☆☆
      常规武器☆☆☆☆
      高级武器☆☆☆☆☆(必杀技:追风箭)
      单兵作战能力☆☆☆☆☆

  • 老警 2014-11-24
    4
    杀死如此多的人,到现在竟然没有任何线索?:@
  • 猛虎1 2014-11-29
    5
    不是要求命案必破么,杀52人这么大的案子,为什么至今未破呢?
  • 好警察 2014-11-29
    6
    Quote猛虎1 发表于 2014-11-29 10:49
    不是要求命案必破么,杀52人这么大的案子,为什么至今未破呢?


    "案必破"的说法是不客观的,“必破”是一个绝对的说法,也就是不讲任何理由和条件,可是现实中就有那么多的无法认识的条件限制了破案,比如现场出现的巧合和一些特殊的现象不被侦察人员所客观的认识,或者办案人员水平有限分析不出现场的来龙去脉延误了唯一的战机等等,这些都是与“必破”相违背的。强行的必破就容易产生冤错案件。
  • 猛虎1 2014-12-2
    7
    Quote好警察 发表于 2014-11-29 12:20
    "案必破"的说法是不客观的,“必破”是一个绝对的说法,也就是不讲任何理由和条件,可是现实中就有那么多 ...


    破案肯定得讲证据,刑讯肯定会造成冤假错案,外网议论-----------警察扫黄积极,而对抢劫杀人恶性案件久久未破却甚有怨言!
  • 名扬滨苏 2014-12-2
    8
    Quote猛虎1 发表于 2014-12-2 14:13
    破案肯定得讲证据,刑讯肯定会造成冤假错案,外网议论-----------警察扫黄积极,而对抢劫杀人恶性案件久 ...


    呵呵,炒归炒,听归听,做归做!管他呢!!呵呵
  • 猛虎1 2014-12-2
    9
    Quote名扬滨苏 发表于 2014-12-2 15:27
    呵呵,炒归炒,听归听,做归做!管他呢!!呵呵


    群众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刑侦破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实是重中之重!
  • 名扬滨苏 2014-12-4
    10
    Quote猛虎1 发表于 2014-12-2 18:45
    群众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刑侦破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实是重中之重!


    是啊,可惜有时各地“一盘棋”的观念不强,最后导致案件无从着落,人民群众的损失无法追回!
  • 冰雪糊涂 2014-12-13
    11
    哎,这个帖子我转发到贴吧就给我删了:L 呜呜呜... 况且,田某的事也公开报道了呀:(
  • 好警察 2014-12-13
    12
    Quote冰雪糊涂 发表于 2014-12-13 21:37
    哎,这个帖子我转发到贴吧就给我删了 呜呜呜... 况且,田某的事也公开报道了呀


    不会吧,这些内容在百度都能搜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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